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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驾驶培训协议

发布时间:2022-06-15人气:132

机动车驾驶培训协议书

甲方(培训机构)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乙方(学员):

为规范驾驶培训工作,保护甲、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与学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签订本协议,双方应共同按本协议进行教学、培训,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。

一、协议期限: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,至乙方培训考试合格之日止。

二、培训内容和培训车型:小型汽车驾驶员培训;C1  、C2   。

三、培训费:          元。预交:        元,含代缴交警支队考试费(除补考费外,补考费按驾管收费标准收费)  不包括学员体检、照相、(体检项目:听力,视力,色盲)中途不在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比如:科目二和科目三没有考过来练车油钱,教练的费用和学员来回考试接送的费用。在教学过程中,对教练教学方法和态度不满意可以选择调换教练。

四、双方义务与权利:

(一)甲方义务与权利:

1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》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进行施教。应持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教练员准假证,持证上岗。

2、为学员提供符合要求的训练场地和符合技术标准的教练车辆,保持教学设施、设备的完好,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方法,提高培训质量。

3、为学员办理培训各科目的约考事宜。

4、不乱收费,培训费用参照相关标准及市场行情,并公示上墙。

5、文明教学、廉洁施教、尊重学员的人格,不侮辱、歧视学员、不野蛮教学,不向学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学员的的宴请及消费性娱乐活动。

6、没正当理由要求退学或违反有关规定被勒令退学的,培训费不予退还。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,学籍不予保留。

7、树立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,为学员提供安全、优质服务,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、确保学员愉快学车,为社会输送合格的驾驶员。

(二)乙方义务与权利:

1、必须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教学大纲》要求完成各阶段培训学时,并通过各阶段的考核和结业。

2、乙方应按公安部令第123号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如实提供申领材料,并承担法律责任。(包括身体条件,心里障碍或不适合驾驶培训的,如有隐瞒后果自负)

3、乙方所有缴费项目一定要到培训机构设立的财务窗口缴纳,并索取有效的收费凭证。需选择培训日期的要求与教练员协商取得同意方可。但必须服从公安管理部门安排的考试时间进行考试。(公安管理部门改批除外)培训期间必须确保手机通讯畅通,否则后果自负。

4、教练员不在车上,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,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要领,不得酒后驾车,不得穿高跟鞋、拖鞋参加操作训练。对未经批准或教练员不在场,擅自发动或驾驶车辆所造成的事故,责任自负。故意或违反操作规范损坏教学设施,应按价赔偿。

5、乙方在参加各科目考试中,应遵守相关部门考试规则,严禁作弊,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作弊等行为,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在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,应承担损失的经济赔偿。事故处理完毕后方给予办理后续的训练和考试工作。

6、培训期间不准向教练、考官送礼和宴请。对野蛮执教,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有投诉的权利。

7、培训期间要自觉维护甲方的教学秩序,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。如有违反相关规定,应主动接受处理。培训期间,乙方必须办理学员意外保险,必须在甲方提供的训练场地内训练,如乙方擅自在其它场地训练,发生的一切事故,甲方概不负责,乙方自行承担。

8、学员报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,提供身份证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资料;缴纳培训费后签订本协议即取得学籍,有效期叁年。

五、监督电话:0595-22551176 

六、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

甲方:(培训机构盖章)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乙方:(学员签字)

 

经办人:

           

年   月   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年    月   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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